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通知要求,教育部与中宣部将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院“最美教师”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重点
1.推选范围
在岗教师,曾获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最美乡村教师”“最美教师”者不再参加推选。
2.推选重点
(1)用情怀打动学生,用理论启发学生,用实践带动学生,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大中小学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
(2)在教学研究和育人工作中,扎实肯干,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关爱学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教师;
(3)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典型教师;
(4)坚守乡村一线、海岛边疆,坚持扶志扶智、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
(5)体育、美术、音乐教育等领域的优秀教师;
(6)热爱特殊教育事业,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教育教学规律,最大限度地开发潜能、补偿缺陷,促进学生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的特殊教育教师;
(7)有突出贡献的职业教育教师(中职与高职);
(8)在边疆绽放青春、建功立业的支教教师;
(9)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的领军人才教师;
(10)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退休教师。
二、推选名额
各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名“最美教师”。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根据附件要求填写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2023年5月4日11:00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yszk@qmu.edu.cn。
四、工作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
2.要坚持把政治素养、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量、标准,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3.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事迹为基础,注重推选优秀的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和少数民族教师。
4.要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指导教师提炼最鲜明的事迹特征,详细事迹要突出具体事例要点,确保材料重点突出、特征鲜明。
联系人:马春辉 电话:2663687
附件: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023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