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23年黑龙江省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马春辉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120


各教学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点名单的通知》相关要求(附件1),学院决定组织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请各单位积极组织青年教师进行项目申报,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修主题

依托黑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点,开展基础学科和部分综合领域、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和师范教育6个领域的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

二、研修要求

1.研修对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11日后出生)

2.研修时间。研修教师108日报到,109-113日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开展集中封闭式研修。

3.名额分配。基础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药学院各3人;公共卫生学院2人;病理学院、护理学院、精神卫生学院、外语教研部、社会科学部各1人。其他单位(部门)青年教师也可自愿申报,学校择优选派。

 三、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参培教师在培期间差旅费、食宿费由学校承担。

2.政策支持:完成省级示范性研修项目的青年教师纳入支持计划,在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课程建设项目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广泛宣传,遴选符合研修要求的青年教师。

2.以部门为单位,918日下班前按时报送纸质材料“研修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至图书行政楼17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yszk@qmu.edu.cn

 联系人:马春辉    电话:2663687

附件1:关于公布黑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示范建设点名单的通知.zip

附件2:研修项目申报表.docx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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