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4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马春辉发布时间:2024-03-26浏览次数:102

各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精神,现将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2024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按要求遴选相关课程并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培训。相关要求如下:

一、培训形式

(一)教研室及个人自主学习:教研室根据所负责的课程特点、教师根据个人发展需要,本着专业相近、课程相近原则,在《2024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附件1)中选择相应付费或免费旁听课程并填写《2024年上半年教研室及个人自主学习申报表》(附件2)。

(二)专题培训:各单位至少选择3门课程进行集中学习(附件3)。

二、培训过程

各单位精心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培训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真正实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的培训效果。

三、培训费用

各单位可获得1张以上学习卡用于教研室及个人自主学习,学习卡可选择多门课程,最多可激活25学时的课程内容。参培单位应合理匹配选择学习内容,用足学习卡培训学时,提升经费使用效率。专题培训课程、学习卡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发放。

四、培训规划

各单位根据本部门教学发展需要、精心组织教研室、个人根据学习资源进行科学选课并制定学习计划。专题培训达到全覆盖,学习过程要有记录、有研讨、有总结。本学期各单位须完成3门以上课程的集中学习,个人自主学习人数须达到本部门教师人数50%以上,在本学期末将开展培训情况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请于3月29日17点前将《专题培训计划表》《2024年上半年教研室及个人自主学习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Qyszk@qmu.edu.cn。

联系人:马春辉                联系电话:2663687

附件1:2024 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pdf

附件2:2024年上半年教研室及个人自主学习申报表.xls

附件3:专题培训计划表.doc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