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马春辉发布时间:2025-07-30浏览次数:109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关于教育数字化有关战略部署,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关于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的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组织教师参加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承办单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二、培训时间及形式

2025年8月4日至12日。培训以线上直播形式开展,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进行直播。直播平台地址如下:https://szh.enetedu.com。

综合组:8月4日-5日

理工组:8月5日-6日

医科组:8月7日-8日

文科组:8月11日-12日

三、培训内容

教学名师、一流课程负责人、人工智能领域专家等,围绕人工智能素质教育、人工智能+专业教育、大模型与智能教学工具应用、人工智能理论研究与实践等主题作培训辅导。

四、培训对象

学校教务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的管理干部,直属附属医院及二级学院的教学管理人员,各级各类一流课程负责人,其他教师自愿参加。

五、其他事项

(一)参培教师于8月3日前登录直播平台“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专区,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报名,查看具体培训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项,并按时参加培训。

(二)完成线上培训或线下实践工作坊的教师,可获得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班学时证明,培训证书可于2025年9月30日前在平台上自行打印。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加强组织动员,扎实做好部署和实施工作,切实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

(四)培训结束后,各单位组织参训教师扫描培训统计二维码,报送培训信息,省教育厅予以备案(培训统计二维码见附件2第4页)。

(五)各单位于9月26日17:00前将《参加培训教师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qyjsfzzx@qmu.edu.cn。

联系人:马春辉                联系电话:2663687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

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高校参加2025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

附件3:参加培训教师统计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