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精神,现将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按要求遴选相关课程并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培训。相关要求如下:
1.培训形式
开展专题培训:各部门(单位)进行集中学习,具体内容见附件3。
2.个人自主学习:根据教师本人从事学科专业及个人发展需要选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
二、培训过程
各部门(单位)精心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培训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真正实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的培训效果。
三、培训规划
根据学习资源,各单位(部门)制定学习计划,专题培训达到全覆盖,学习过程要有记录、有研讨、有总结。本学期个人自主学习人数须达到本部门人数50%以上,在本学期末将开展培训情况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请于3月27日11点前将《专题培训计划表》(附件3)、《个人自主学习计划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Qyszk@qmu.edu.cn。
联系人:马春辉 联系电话:2663687
附件:
1:关于转发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jpg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023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