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马春辉发布时间:2023-03-22浏览次数:120


 

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精神,现将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按要求遴选相关课程并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培训。相关要求如下:

1.培训形式

开展专题培训:各部门(单位)进行集中学习,具体内容见附件3

2.个人自主学习:根据教师本人从事学科专业及个人发展需要选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

二、培训过程

各部门(单位)精心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培训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真正实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的培训效果。

三、培训规划

根据学习资源,各单位(部门)制定学习计划,专题培训达到全覆盖,学习过程要有记录、有研讨、有总结。本学期个人自主学习人数须达到本部门人数50%以上,在本学期末将开展培训情况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请于32711点前将《专题培训计划表》(附件3个人自主学习计划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Qyszk@qmu.edu.cn

联系人:马春辉 联系电话:2663687

附件:

1:关于转发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jpg

2: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pdf

3:专题培训计划表.doc

4:个人自主学习申报表.docx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023322